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8年工作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IHSS)成立于2017年11月6日,是陕西师范大学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为目标,以探索、创新体制机制为导向所开辟的“学科+学术”特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万事开头难创业尤难,为了切实推动相关工作,尽快打开局面,特依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建设方案》(陕师校发[2016]158号)和《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2017年8月),并经多次调研和讨论,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健全机构和建章立制
1.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健全高研院内部机构的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招聘相关管理人员。采取专兼职并行机制,加快工作节奏。
2. 制定并正式通过《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章程》、《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人员聘任办法(暂行)》、《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薪酬及奖励办法(暂行)》等文件,并进一步制定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制定聘任合同、设计相关表格和工作程序等。
二、重点工作
1. 建设学术平台:协调相关人员,组织校内外研究力量,加快建设丝路学研究中心、当代文艺国际创研中心、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民族学研究中心及其下设学术平台的建设。并以下设机构如丝路文化研究所、长安国际笔会、贾平凹研究所、《人类学前沿》编辑部、《人文社会科学评论》编辑部、书法文化研究院、语言文字研究中心、陕甘宁边区研究中心等名义开展具体工作。
2. 招聘学术人员。根据研究任务和学科发展需要,在校内外(包括境外)选聘驻院研究员、驻院作家、特聘研究员、上林学者、青年学者等。(1)驻院研究员,不少于3人;(2)驻院文艺家,不少于2人;(3)特聘研究员,不少于20人(累计,含专兼职);(4)上林学者(中青年),不少于3人;(5)青年学者(含博士后),不少于3人;(6)访问学者(含访问教授等,不少于5人)。为了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本年春季或夏季就要明确标准、程序以及待遇和任务等。
3. 主办或协办学术会议。如承办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联盟年会(第四届);与哈佛大学、台湾中研院等联合主办“中华历史文化(关中文化)研习营”;与东亚汉学研究会(国际)联合召开第九届东亚汉学研究年会(日本北海道);与加拿大“文更中心”联合举办中国文化研究年会(国际儒学会议,2018·温哥华);与教育部社科中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杂志社合办“丝路文化与文学研究学术讨论会”;与中国鲁迅研究会等、文学院合办“新世纪鲁郭茅研究高端论坛”;与澳门汉字学会、文学院合办“传承汉字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学术研讨会暨澳门汉字学会第五届学术年会”等。
4. 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力争发表权威论文12篇(包括协助校内相关学科学者发表且署名第二单位或立项支持的学术论文、校外学者用陕西师大为发表论文署名单位或采用陕西师大课题号发表的学术论文,E级以上不少于8篇),C刊论文则多多益善。出版系列学术著作,分学术系列和创作系列,以学术系列为主。主要有上林文丛(分学科系列及专兼职资深学者自选集等)、上林学者书系、青年学者丛书、上林学人随笔、上林译丛和上林学术项目成果系列,等等。年均正式出版不少于15部(册)。创办和协办学术刊物不少于2个。
5. 年内培育重点项目不少于3个(自设),力争国家级重大招标项目申报有突破。同时努力创造条件,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参与和协助建设国家和区域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高端智库。
6. 加强学术交流,独立或联合相关学科办好“上林人文社科学术讲坛”,年内举办10场以上;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的交流,促进国际间的学术沟通与合作研究,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声誉。
7. 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2018年拟招博士生5人(含少数民族骨干生、境外在读博士生等,由高研院人员与相关学科专业导师联合培养),招收博士后不少于3人(依托相关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博士后享受高研院青年学者待遇),创造良好的学习、研究环境,促成人才快速成长。
三、其他工作
1. 搞好研究院硬件建设,尽快完成所有办公用房的装修和配置工作;安装电梯,改善工作环境;
2.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创办网站,协调内外,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建设,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在业务及办公方面最大限度实现自动化,节约人力成本;
3. 合理并控制经费使用,搞好人员经费、行政业务费、资料建设费、学术交流费、研究课题费、成果奖励费等的预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 加强与图书馆及社会机构的合作与共享,初步建立资料健全、特色鲜明、流通便捷的图书资料及数据库系统;
5. 健全档案管理,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员管理等形成完善的档案。
6.完成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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